国务院扶贫办印发通知要求 加强监测帮扶 抵御返贫致贫风险
时间:2020-07-03

    6月以来,我国江南、华南、西南暴雨明显增多,多地发生洪涝地质灾害。近日,国务院扶贫办印发通知,强调要努力克服洪涝地质灾害等对脱贫攻坚的影响,增强风险意识,强化底线思维,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。

  通知指出,要对因洪涝地质灾害造成返贫致贫的及时纳入监测帮扶。对因洪涝地质灾害影响可能发生返贫致贫的,发现一户、监测一户、帮扶一户。全面排查基础设施隐患,加快损毁房屋、道路、水利等扶贫项目的维修重建工作,确保贫困群众的住房和饮水安全有保障。帮助贫困群众开展生产自救,及时补耕补种作物,发展“短平快”种养项目,帮助开展农业保险理赔,把灾害对贫困群众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。

  通知指出,要对“回流”的贫困劳动力及时纳入监测帮扶。做好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,防止因灾、因疫等造成返乡“回流”。对已“回流”的贫困劳动力,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困难,鼓励再次外出务工增加收入。对暂时不能外出的贫困劳动力,帮助其就近就地就业,或帮助发展生产,防止收入大幅减少。

  通知指出,要对出现扶贫产品“卖难”的及时纳入监测帮扶。扎实推进消费扶贫行动,大力支持贫困群众通过发展产业增收脱贫。提前制定应急工作预案,一旦发生扶贫产品滞销和“卖难”问题,及时启动预案帮助解决。

  通知指出,要对特种养殖户转产的及时纳入监测帮扶。坚决落实“禁食禁养”野生动物法规政策,加强宣传引导,做好思想疏导,积极稳妥推进转产扶持工作。对贫困户和边缘户转产的,要“一户一策”精准扶持,确保平稳转产。

  通知强调,要充分发挥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作用。全面梳理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易发生返贫致贫的风险点,实行动态管理。对符合条件的因灾、因疫、因病、因残等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录入监测系统,采取针对性措施帮扶。落实好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体综合保障政策,将有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及时纳入帮扶范围。